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证据材料,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劳动监察科电话:0833-210588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