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提前退休
我父亲四级残疾和高血压,被峨边金凯亿公司下岗,下岗前社保已满15年,一直从事金属冶炼高温工作,目前55.5岁,请问如何办理提前退休,天府通办提前退休在线申请中需提交参保人个人人事档案,请问此资料如何解决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提前退休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父亲之前在私营企业工作。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第三十九“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经市(州)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规定,您的父亲在私营企业工作,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441174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12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