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暂未就业的,其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您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833-243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