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办理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并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办理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材料: 1、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无需申报,按年缴费至满15年即可。 2、办理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并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卡原件,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申领表》。 3、办理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线下办理地点:办理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并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本人或代办人到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大厅申办;办理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服务大厅申办。 5、线上办理方式:注册登录手机APP“四川人社”,点击办事--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服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情形项申办相关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019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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