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外地打工回乐社保如何处理问题
您好: 目前在上海打工,今年4月打算离开回到家乡乐山市中区,乐山市中区无再就业单位。之前在上海公司已经缴纳了三年社保,回乐后之前的三年社保应如何处理,我又该如何继续缴纳社保医保呢?希望得到回复。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可以在掌上12333手机APP上申请将您在上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您户籍所在地,后续手续由转出地社保机构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即可。之后,您可逐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您还有其他关于养老保险的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21796咨询。

  根据《关于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乐编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已于20193月划至市医疗保障局。您反映的医保问题请咨询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3-2101656)。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3月06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