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若您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自身需求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停保后,方可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参保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33-2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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