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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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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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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3月19日入职该公司担任人事专员,至2024年4月16日因公司工作分配不合理被迫离职,在此工作期间公司未按要求给我购买社保,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存在加班行为,而公司并未按劳动法规要求给予全额发放,望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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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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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该线索转交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若该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证据材料,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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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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