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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
本人从2012年10月到2018年4月在峨眉山市好旺角时尚馆,上班5年6个月,老板有7家店,30多个员工都没有给我们购买养老保险,我辞职后2019年公司才给其它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由于我的社保缴费年限还差3年,特别需要补缴。我劳动仲裁去了,由于劳动仲裁是辞职1年内。我去法院,法院又说辞职2年内起诉才能达成补缴。我去了市政府上访,市政府又说这个他们管不了。我实在是求诉无门了。能否帮帮我这些最基层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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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建议您到峨眉山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或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申请确定您与峨眉山市好望角时尚馆在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的劳动关系,峨眉山市社保中心将根据政策规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责令用人单位为您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833-5553020向峨眉山市社保中心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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