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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工伤5级,一直上班到现在。今年50了,不能胜任工作,请问现在可以申请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工伤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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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工伤保险科电话0833-2694203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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