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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认定
局长您好: 我是罗城建筑工程公司单位员工张文武,罗城建筑工程公司单位在1998年解体,在单位期间我连续从事了10年的瓦工工作,现在要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咨询犍为社保局,让我提供连续10年的证明原件,本人手里仅有部分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花名册等原件早在以前同事退休时上交社保局且并未返还,请问我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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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第三十九“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经市(州)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规定,您原所在的企业罗城建筑社为乡镇企业,改为罗城建筑公司后为私营企业,均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不符合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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