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异地社保转入和断缴接续
局长好! 我是2006-2015年在江苏参保职工保,回乐至今一直从事个体创业,社保处于断缴状态。我现年42,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参保。 1.我的保险关系如何转接? 2.我可否申请40,50补贴?向谁申请? 3.断缴的保险需要补缴吗?是否有滞纳金? 以上问题,谢谢回复!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可以在掌上12333手机APP上申请转移,或持身份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后续手续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即可。截止目前无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政策。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01722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8月09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