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咨询工伤等级以及赔付标准
请告知一到十级工伤对应的具体计算标准,在乐山市人社局官网我查不到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一到十级工伤对应的具体计算标准”事宜,我们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号),一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政策享受符合条件的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不清楚您的咨询具体情况,我们无法告知您具体的标准,您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网址: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ldrszytjzc/fgzc/202207/t20220718_476776.html),也可以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0833-2694203进行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9月19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