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本人联系,您于2012年按原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政策一次性缴纳了15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14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制度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对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正常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按原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政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据了解,省上正对该类情况进行研究,需待政策明确后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