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规定:“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工程技术领域实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您的初级职称专业为“概预算”,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 号)中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中,新的专业目录表中已无“概预算”专业,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纳入了工程造价专业适用范围。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833-21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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