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规定,您档案中最早资料无具体出生年月记载,在办理退休时则以您的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进行认定。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认定科电话:0833-244117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