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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大客车驾驶员为何不能退休>
我于1988年1月因土地征用被招工进入原乐山市装卸运输公司,原始档案记录有招工表有,工资调资上明确记录为驾驶员,工资调资到1991年,全公司员工只调到91年,之后全公司实行承包制在无工资调资之说。直到2005年公司破产解除劳动合同我一直在公司开客车。现己到退休年龄55岁,为啥破产企业的特退人员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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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再次对您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您于1987年12月招收到乐山市装卸运输公司工作,1990年《工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记载您从事汽车驾驶,1991年《企业职工标准工资审批表》记载从事驾驶员,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关于“汽车驾驶员适用范围为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汽车驾驶员在长途运输与短途运输循环作业时,以长途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计算本职工作年限”的规定,您档案中记载从事过汽车驾驶员,但无长途运输依据,不能证明您从事的工种为特殊工种,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认定科电话:0833-2441174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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