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二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除外。 您所咨询的工伤医疗费用医保未报销费用是否可由单位报销,工伤住院、出院恢复期间的护理费是否由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是多少,这些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议您向专业法律工作者咨询。 如您还有其他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伤保险科电话0833-215866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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