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要求,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证书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您的证书是几年前在大学读书期间取得的,且2024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四川省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目前尚未出台,您可持续关注“四川E就业”“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如出台最新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均会在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待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出台后,如您符合申领条件,可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申领业务,或是在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申领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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