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照川人社规〔2024〕12号文件规定: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可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不享受缴费补贴。此规定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3-2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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