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户籍在眉山市,目前,您的参保情况是在乐山市市本级参保9年4个月,在夹江县参保3年10个月,按现行待遇领取地的相关规定,户籍不在我市的,以缴费10年及以上的参保地为其待遇领取地。关于您现在缴费单位更换为市中区的问题,可将市本级和市中区两地的缴费年限累计作为待遇领取地。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44117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