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当前,我市开展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均未委托机构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参训学员按相关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证书后,由机构向人社部门代为申请培训补贴作为培训费用。反映人提到的收取押金问题,经向承训机构核实,系承训机构与培训对象自主约定的教学行为,培训机构在学员报名参训时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履约押金,参训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在考试后次日予以退费。确定开班起至考试结束期间,学员违反培训协议约定的条件,履约保证金转为培训费,不再退费。为此,我局将督促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完善收退费机制;如您对培训机构收取押金的方式仍有异议,建议咨询律师或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职业能力科电话:0833-244182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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