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您可向户籍地或工作地公共人才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申请需要材料包括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您可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和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833-243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