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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一次性缴纳条件符合在哪里查看呢
本人63年生人,女,目前已自行缴纳社保10年,窗口询问说不能补缴剩余不足15年的年限,条件是否符合补缴政策的依据在哪里看呢···现在一直在实行一次性补缴政策··为何还补缴不了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15年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已61岁,但累计缴费年限还不够15年。根据社保法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保法实施前(2011年7月)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您的情况不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若您选择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您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21796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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