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现在国家占地购买社保女的50岁就能领钱有这个政策吗
我是乐山井研人,由于修乐自高速土地被占,购买的养老保险,这几天听到大家在说女的50岁可以领钱了,这个事情是否真实有政策。谢谢!
办理反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养老保险政策关于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相关规定:①按市政府6号令进行社保安置的女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为年满55周岁;②以企业职工和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领取养老金年龄为年满50周岁。③对按市政府6号令进行社保安置的女性被征地人员,后又以企业职工或个体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现经市政府同意,可按②规定的年龄领取养老金,即年满50周岁,执行时间为2017年4月。之前已符合第③类情形的人员,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后,均从2017年4月开始享受待遇。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06月21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