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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构工业40度高温下要求室外作业,工作12小时以上/天,无补贴。
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原富桥工业)位于王场村峨沫建材公司左200米处。一个多月以来,员工已在40度高温条件下仍要求室外作业,长期每天7点上班,晚6点下班,时常甚至晚9、10点下班,工作12小时以上,无高温补贴。(劳动法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我们要求很简单,就是不要在最热的时候安排室外体力工作。请领导核实、处理。 不方便留电话。
办理反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安排员工长期高温室外作业且无高温补贴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局长信箱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经电话联系了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责成该公司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乐山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将高温补贴落实到位。该公司承诺将及时补发员工的高温补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高温室外工作时间。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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