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二条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情况属实,可享受探亲假。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