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需要先完善您的辞职手续,确保单位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在读书期间可以选择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暂时中断缴费,待重新就业后由新单位续交社会保险。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曾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