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7〕51号)文件明确规定:符合从市外新引进(或引回)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有关规定即可享受发放安家补助等优惠政策。这里“新引进(或引回)”的时间是2017年8月17日及以后,即该文件正式印发之后新引进(或引回)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人才开发科电话2172131咨询胡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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