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服务优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6号)有关规定,乐山市首批优秀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正在由市人才办复核,待市人才办按相关程序审定之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人才开发科电话2172131咨询许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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