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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保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交年限事宜
局长: 您好! 我曾在9月21日在贵司网站咨询关于我父亲由新农保转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事宜,但是一直未回复,我也无法看到提交记录,不知是网站原因还是什么情况。 我父亲今年59岁,1958年出生,乐山市市中区农村户口。于2010年购买新农保,2014年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含2017年),共累计缴纳8年。按照前期宣传资料,说由新农保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连续缴纳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可一次性补交。但是看到乡镇宣传,我父亲要65岁才能补交剩余年限。按照国家退休年龄,目前男性60岁,女性50岁退休,按照此情况,我父亲应该是在61岁后补交剩余年限。所以想咨询为什么是65岁,是否有文件? 还请尽快回复,非常感谢!
办理反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根据你父亲情况,应缴费至65周岁时,方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曾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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