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尙未出台,养老保险关系暂时还不能办理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医保卡余额)划转的办理流程如下: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乐山市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参保凭证》,将《参保凭证》交绵阳市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后,由绵阳市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乐山市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完成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划转。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综合业务科电话2101933咨询张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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