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需要向您说明的是:乐山市征地转非人员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置的,由征地部门按征地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参加(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五年。待您将外地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缴费年限转回后,与征地转非一次性参保缴费的十五年合并累加计算,不属于重复缴费,也与您以后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冲突。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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