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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父亲:高血压 母亲:高血压、糖尿病 父亲2015年因脑溢血入院两次,恢复情况不错,一直吃着高血压药物,母亲2017年查出高血压、糖尿病,两位老人长期吃着药物控制,现在想申请特殊门诊,请问特殊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父亲在2016申请过特殊门诊,6000多费用只报销了几百元,是不是我们哪里弄错了,报销比例那么低?现在母亲想申报特殊门诊,请问申报程序应该怎么弄?父亲是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开的特殊门诊,母亲是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申报的,准备2018年2月回乐山办理手续,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反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高血压、糖尿病均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的A类特殊疾病,可以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需提供:1、拟诊医院出具初审意见和治疗方案的《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证明、出院证或与申报疾病相关的检查报告(高血压提供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报告,糖尿病提供空腹血糖≥7.0mmol/L或静脉全血毛细血管全血葡萄糖≥6.0mmol/L,非同日检查2次以上报告单。);3、近期一寸免冠标准照片三张;4、身份证或社保卡。其中异地安置人员可以在异地安置地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做为特殊疾病门诊的定点医院。

二、您反映的A类特殊门诊待遇报销问题,因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核实,请您提供相关的报销资料或拨打咨询电话0833-2485162,我们将热情的接待您的来电来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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