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选择社会保险安置的,由征地单位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以企业职工或个体人员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足额缴费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以参照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规定执行。在没有新政策规定下将继续按此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