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军改期间安置政策,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户籍所在地接收安置,因此,按照中央和省上安置政策,到乐山市主城区接收安置,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其配偶户籍必须是乐山市主城区且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2、自己本应到乐山市其他县市区安置,但所在部队为撤并改降单位的;3、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以上的。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人社局军转安置科电话2441093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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