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父母可以在他(她)们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参保地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已年满45周岁的,应逐年缴费,允许其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不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您可以到您的父母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办理参保手续。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城乡居保科电话2101158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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