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您需持本人身份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到转入地(即您的户籍所在地绵阳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只能办理一张新型社会保障卡,如您已在乐山办理了一张新型社会保障卡,并准备在绵阳办理新型社会保障卡,您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乐山的社保经办机构注销该卡后,才能在绵阳办理新卡。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您在乐山以个体身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综合业务科电话2101933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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