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省内只能办理一张新型社保卡,异地卡不能在乐山使用。 1.如您已在乐山市参加医疗保险且需要在乐山市使用社保卡,可办理社保卡转移,即通过“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中的“社会保障卡参保关系转移”功能更新您的参保信息,更新后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在我市正常办理各项人社业务及在医疗两定机构使用。办理方法:本人 持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到乐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卡转移。 2.如您需在乐山市消费您在成都市的医保个账余额,需将您在成都市的医疗保险关系和医 保个账余额一并转移至乐山市并继续参保缴费,同时,您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合并计算。 二、根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连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接续医保关系的,视为 重新参保,待遇享受按新参保规定执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保局综合业务科电话2101933。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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