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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
老师,您好!因公司在2017年3月涉案被立案侦查,老板被批捕,但是公司运营一直未被叫停(已经没有任何业务了)。社保款项好像只缴纳到了2017年8月份,所欠的社保款项也一直没有缴纳,公司员工的社保也在其中(包括我),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老板不出钱,社保局有没有可能通过公司冻结的账户资金来满足我们这些员工的社保情况?如果不能,我们能否申请到失业保险金呢?(据说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了)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法人代表已经被批捕,相关资金冻结和欠缴社会保险等问题的处理应按相关法律程序执行。职工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时,可按川人社函[2017]926号文件执行,即采取“退一补一”“转一补一”的办法办理。

按《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你单位职工可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60日内,补清欠缴失业保险费后,凭解除文件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确认享受资格和期限。

如您还有疑问,社保问题可以拨打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失业保险金问题可以拨打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电话2127592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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