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组通字(2015)1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55周岁时没有选择自愿退休,期间如果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如经相关机构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工资福利科电话2425035咨询黄科长。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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