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乐山参保人在异地住院只需要将入院证、新型社保卡通过传真、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临时备案,就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不用拿回来报销。临时备案成功后立即生效,当次住院有效。 鉴于您已退休,长期在成都居住,有成都市居住证,建议您办一个长期异地安置,住院待遇享受乐山本地政策。办理长期异地安置时需将居住证、乐山市职工医保异地安置登记表、新型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到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大厅1号柜台办理。 备案邮箱:www.lsyb208@163.com 备案电话:2101656 传 真:2694256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市医保局电话2694037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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