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为你转移社保基金时未备注你的姓名,导致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未成功。经我局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沟通后,已为你成功办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局综合业务科电话2101933咨询。
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