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费,只需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方式采取按年缴费,标准由个人自行选择,在缴满十五年的次月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