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关于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因此不能一次性补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须按年缴费至满十五年,且参保时年龄不能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未满60岁前参保。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