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从2005年6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11月在夹江县退休,缴费年限15年,缴费指数为0.6,其初始养老金为1001.8元。根据川劳社发〔2006〕17号、18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受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存储额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目前全国各省、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尽相同,不能简单的进行对比。 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与您进行了沟通和回复。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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