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科已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9:46同提问人取得联系,经沟通了解,提问人所问“签就业证明未签就业协议”实为能不能在已就业的情况下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40号)文件要求,未对考生就业状态进行明确规定,不限制考生在已就业状态下报考“三支一扶”计划,只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规定“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促科电话2130835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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