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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培训监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来源:

为切实提高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培训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实现就业创业培训全过程监管和全过程视频汇聚储存,并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经研究,对乐山市就业创业培训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人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二、项目名称

就业创业培训监管服务项目

三、项目情况

乐山市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监管服务项目比选代理机构,代理实施乐山市培训监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监管、监管视频汇聚存储、监管数据的管理和安全存储、课堂视频回放、以及监管平台和全省V3.0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等服务内容。

服务金额最高限价18.31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工作时间09:30-11:30,14:30-17:00)在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报名领取。

六、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内容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包含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七、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0时

八、比选地点及响应文件要求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11会议室。

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1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参与比选供应商须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后签字确认。

九、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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