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53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实施。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领域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53号)以及乐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乐山市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签时间
2025年5月9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工作。
二、抽签范围
检查对象从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用人单位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从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录库中抽取。
抽签方式
本次抽签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
随机确定检查人员。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分13个检查组,每组由1名组长、2名监察员组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分管领导为检查组组长,市本级由劳动保障监察科负责人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组长确定后,从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监察员确定为检查组成员,共抽取26名监察员。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1.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用人单位名录库中按照10%的比例抽取本次检查的用人单位,全市共抽取135户用人单位。其中:市本级、市中区、峨眉山市3个地区名录库中分别有200户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各地应抽取被检单位20户;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夹江县、井研县5个地区名录库中分别有100户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各地应抽取被检单位10户;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乐山高新区5个地区名录库中分别有50户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各地应抽取被检单位5户。除投诉举报、专项执法检查、上级转办交办欠薪线索核处等情况外,本年度已检查过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
2.检查对象确定后,由13名检查组组长抽取检查地区,若抽取到本地区,则重新抽取。
四、现场监督
邀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机关纪委、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单位)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派员对本次抽签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五、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
(九)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相关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用工相关规定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及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执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用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为本次检查重点。
六、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5年5月14日至6月10日,对随机抽出的用人单位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和转交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本次执法检查,由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参与。各检查组具体执法检查时间确定后,须提前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抽取执法人员参加。
七、结果公示
抽签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抽签结果。执法检查情况按相关要求录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涉及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在市本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开栏”依法进行公示。
相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部署,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是人社系统监管、执法工作的主阵地,直接体现监管效能和行风建设水平。各检查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检查计划,严格对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检查,推动监管理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确保任务落地见效。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并公示,确保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规范执法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一致,执法程序规范。检查中,向被检对象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依法依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抽查检查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各检查组要按照工作要求,合理统筹时间,加强协调配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闭环处置,建立“检查—整改—反馈”全链条机制,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合理、高效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差别化、精细化监管,对抽查发现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要总结经验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推送信用平台进行部门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形成有力震慑。
严守纪律作风,深化社会共治。各组要结合检查工作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苗头,要及时纠正,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查期间检查组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保障,轻车简从,务实高效,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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