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三节 指导思想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促进比较充分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第三节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第四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五节 强化职业培训
第六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第七节 加强就业形势综合研判
第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第一节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第三节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第四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人才队伍
第一节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第五章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活力的人事制度
第一节 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节 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工作落实
第六章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第一节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第二节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三节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第四节 创新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机制
第五节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八章 实施精准扶贫 推动协调发展
第一节 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脱贫
第二节 实施社会保险帮扶脱贫
第三节 推进人才支撑脱贫
第九章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 加强公共就业人才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第四节 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
第二节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规划落实
第四节 实施重点项目,促进事业发展
第五节 加强调查统计,打牢服务基础
第六节 推进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发展
第七节 加强政策研究,重视宣传引导
第八节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编制《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这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内外发展环境条件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各项工作都以“干在实处”为根本要求,以“走在前列”为检验标准,全力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积极促就业,就业局势保持持续稳定。以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为统揽,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形式更加多元,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发挥,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十二五”末,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88万人,完成“十二五”规划16.3万人的12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1%,控制在4.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103.16万人,完成“十二五”规划102万人的101.1%;积极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城乡劳动者12.6万余人,其中农民工5万余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580人。建立25个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全面覆盖三次产业。
2.全力抓扩面,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十二五”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7.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7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7.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0.9万人。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95%。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240万张,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50万张的480%。
3.扎实夯基础,人才支撑作用明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效益不断显现。海外引智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45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4%。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1.0万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18万人的116.7%。培养引进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全市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引进外国专家近60人。
4.协商促双赢,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逐步健全,争议处理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工作,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超过目标任务90%的8个百分点。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0.5%,超过目标任务80%的10.5个百分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100%。
5.稳慎推改革,人事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十二五”期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64人。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五年累计安置军转干部362名。
6.调整保公平,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公务员津贴补贴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面实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780元调整到2015年的1380元,增幅达76.9%。
7.高效建载体,公共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着力构建一体化、全方位、网络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保经办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创新了城乡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创建“掌上社保”,构建“规范、高效、便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经办模式。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成连接省、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待遇核查、就业费用结算等跨地区业务与服务系统。基层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沙湾区、犍为县、沐川县、峨边县争取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1+4”项目,总投资3207万元,金口河区、峨眉山市争取灾后重建项目,总投资1970万元。“十二五”末,全市基层平台公共服务机构建成率为100%,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为90.6%。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名 称
|
2010年基数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十二五”实际完成
|
就业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53
|
[16.3]
|
[20.88]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08
|
4.5
|
4.11
|
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总数(万人)
|
95.3
|
102
|
103.16
|
社会
保障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77.69
|
88
|
97.7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3.02
|
56
|
55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74.25
|
282
|
272.6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81
|
19
|
21.7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78
|
29.50
|
27.7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5.99
|
18.50
|
20.9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8
|
98
|
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比例(%)
|
96.9
|
98
|
98
|
社会保障卡发卡张数(万张)
|
43.3
|
50
|
240
|
人才队伍建设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1.3
|
16.42
|
16.45
|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1.5
|
18
|
21.00
|
工资
和劳动关系
|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3
|
18.8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
|
90
|
98
|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76
|
80
|
90.5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0
|
100
|
注:①[ ]表示五年累计数,--表示无相关数据;
②2011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数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由“规模以上企业”变为“全部企业”。
|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正面临全面小康的决战期、扶贫开发的攻坚期、发展动能的转换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基础设施的清欠期“五期叠加”的局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契机和挑战同时并存。
“十三五”时期,我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 “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奋力推动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格局由同质同构向协调有序转变、发展方式由简单粗放向绿色低碳转变、发展路径由传统低端向开放高端转变、发展成果由保障基本向包容共享转变,加快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聚集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融入全局、健康发展、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更加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更高的工资收入水平、更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将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尺;更加充足而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具活力的人事制度,将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实现未来五年发展奋斗目标,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确保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践行协调发展理念,不断开创全域统筹新格局;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新胜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十三五”时期,贯穿改革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就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具体抓手则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改革,需要把人力资源配置好,积极化解产能过剩而带来的企业员工的安置问题,继续完善职工技能培训体系,对转岗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改革,需要不断优化人才管理机制,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选人用人制度,优化人才市场环境,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人才支撑体系;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改革,需要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主动转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帮助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为用工单位、职工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已成为就业的主要矛盾;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人口老龄化加剧,供养比降低,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调整压力更大,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平衡更加困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 “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和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基调,准确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公平。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和人力资源平等有序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就业环境,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具活力的人事制度、更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和更加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坚持人才引领,创新发展。完善人才培育发展机制,以用好、吸引、培养为重点,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广泛吸引专业技术、高技能等创新人才特别是紧缺人才,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向人才强市跨越,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从市情出发,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设施及能力建设,统筹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建立健全符合市情、覆盖城乡、运行顺畅、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县及县级以下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最大限度地使全市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科学确定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就业质量更高。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三五”末,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完成技能培训2.7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达80万人。
保障覆盖更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面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十三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2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
人才队伍更强。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做大做强。“十三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2:4.2:4.6,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35万人。
人事改革更深。公务员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
工资改革更优。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逐步提高艰苦地区津贴补助标准。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决定与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工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
劳动关系更和。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解决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
精准脱贫更实。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实现到“十三五”末,乌蒙山区贫困家庭劳动者转移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年均增长2%,彝区贫困家庭劳动者转移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年均增长3%。
公共服务更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末,市、县(市区)、乡镇和村四级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保经办和劳动监察、调解仲裁等服务平台标准化建成率达到90%。新一代社会保障卡发卡张数达300万张。
专栏2: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属性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
|
就业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4.94
|
[18]
|
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约束性
|
<4.5
|
≤4.5
|
3
|
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预期性
|
103.16
|
80
|
社会
保障
|
4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218
|
220
|
5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326
|
328
|
6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21.7
|
21
|
7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27.7
|
30
|
8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约束性
|
20.9
|
22
|
人才
队伍
建设
|
9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预期性
|
16.45
|
27
|
10
|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预期性
|
0.8:3.8:5.4
|
1.2:4.2:4.6
|
11
|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预期性
|
2.8
|
3.35
|
劳动
人事
关系
|
12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预期性
|
98
|
98
|
13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预期性
|
100
|
100
|
能力
建设
|
14
|
社会保障卡发卡张数(万张)
|
约束性
|
240
|
300
|
15
|
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社保服务机构标准化率(%)
|
预期性
|
100
|
90
|
城镇居民增收
|
16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预期性
|
8.7
|
8
|
注:①带“*”指标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②[ ]表示五年累计数;③ “--”无统计基数。
|
第二章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促进比较充分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把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健全各级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就业创业考核指标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衔接,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产业带动就业,围绕我市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调整优化就业结构,通过加快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推进城镇化建设、培养新兴产业和新的区域增长极,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分析,探索建立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应急预案,防范和调控规模性失业风险。
第三节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解决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整合创业资源,加快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加大对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峨眉山创客梦工厂等载体,建立多元化的创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和各类民间能人进入创业创新主战场。全面落实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政策措施,从推动产业发展、鼓励乐山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带动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第四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结合市内产业转移和升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待遇政策。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从推动产业发展、鼓励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带动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积极做好藏区和彝区“9+3”学生就业,“9+3”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对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者等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五节 强化职业培训
推行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围绕产业发展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民族地区群众职业培训行动”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基本消除新生代农民工无技能上岗现象,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加强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企校联合育人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切实统筹好各类培训资源。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
第六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行业地区、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服务品牌,增强服务功能。
第七节 加强就业形势综合研判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采集,强化就业登记(备案),健全园区和重点行业用工与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实现园区用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监测全覆盖,充分运用就业形势会商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就业形势分析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栏3:就业促进项目
1.支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市内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力争打造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5个,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5个。
2.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3.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创建项目
支持、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培育和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2个。
4.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项目
广泛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扶持一批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做专做精,树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项目
建设一批具体行业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和见习基地,满足见习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创业,打造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个,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0个。
6.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工程
以乐山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为载体,充分利用和发挥“乐创汇”功能。县(市区)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开展创业公共服务。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项目
着眼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规范统一、运行高效、办事便捷、管理安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体系,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政府人才管理、流动人员应用、企业选才用才的需要,积极促进流动人员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
第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和动态更新,促进和引导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进一步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个体从业人员、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坚持依法扩面征缴,促进和引导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持续缴费。提高中小微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率。配合省上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基金省级管理体制改革。配合省上建立遗属待遇、病残津贴制度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推进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措施,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异地常住人口。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落实和规范保留生育保险政策。研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配合省上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险体系。探索开展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化解老年群体因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基本的医疗护理带来的家庭经济风险。
第三节 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配合省上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差距。到“十三五”期末,按省上部署,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完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各自责任,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险投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五险合一”统一征收、稽核工作,全面实现五险市级统收统支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信息化,配合省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智能审核系统和监管系统。严密防范和及时查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专栏4: 社会保障项目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项目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休补贴、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管理等配套政策。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整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构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办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医疗保险项目
完成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项目
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为基础,加快建设跨省内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实现跨省内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参保群众在移动终端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加强异地就医监管。
4.全民参保项目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不同渠道信息比对、调查机制,建立参保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做好部中心、省厅与我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的对接,推动职工和居民全面、持续参保,为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打牢基础支撑。
|
第四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围绕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和更具灵活性的人才管理机制,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推进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一节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创新人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加快聚集一批重点领域、产业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人事自主权,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完善人才评价机构,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实施“嘉州英才工程”,加强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大学生科技园,加大人才双向交流挂职力度。大力推动“英才联谊”重点项目,完善高层次人才俱乐部入退会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制度,以“嘉州英才卡”为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切实调动和激发各类高端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面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形成人才开发的“叠加效应”。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乐山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快培养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复合型、战略型青年拔尖人才。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人才能力素质。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扣乐山加快发展工业经济、文旅经济、山区经济、临港经济、总部经济、商务区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围绕全市产业发展目标,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健全高技能人才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实施“人才储备工程”,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新建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支本土创新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0万人,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50%,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35万人。
第四节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扶贫、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旅游、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更开发、更积极、更有效的招才引智配套政策,依托西博会、旅博会、科博会、高端人才专场招聘、组团赴外招才引智活动等平台,大力引进高端智力团队及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我市集聚。实施更加开放的外籍人才、海外留学生引进政策,加强与国际猎头公司及境外人才机构合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和研发机构,并依托平台开展海外引才、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推介等专项活动,吸引更多的海外优秀人才来乐创新创业。
专栏5: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来乐创业。
2.实施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千人计划”,重点在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盐磷化工五大产业集群和教育、卫生、农业、旅游等公共服务方面加强培养。
3.实施技能人才培养“万人计划”,高技能人才达到3.35万人。
4.建设乐山专家信息资源库。
5.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
6.建设博士后流动工作站1个。
7.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服务平台建设,完成职业技能鉴定8万人次。
|
第五章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科学活力的人事制度
完善公务员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着力优化队伍来源、年龄、知识结构,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探索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做好各类表彰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调任办法,探索开展公开选调工作,规范公务员辞职、辞退程序,健全公务员培训制度,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推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围绕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奖励处分、申诉、人事争议处理等政策制度,努力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调控机制。
第三节 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精神,积极稳妥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切实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改进和加强军转教育培训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提高军转干部综合素质、适岗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积极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积极稳妥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专栏6:人事管理建设项目
1.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全覆盖。
2.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级推进的原则,形成以省级数据中心为依托,覆盖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公务员管理各环节、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完善业务办理、数据分析、监督检查和日常办公功能,实现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3.军转干部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市级示范性军转干部培训基地,培训军转干部1000人。
|
第六章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
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坚持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以非公有制度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以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推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构成的比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制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出台规范奖励性补贴的意见。健全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
专栏7:工资收入分配项目
1.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项目。
2.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项目。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3.薪酬定期发布制度。
及时制定、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
第七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对新行业、新业态、新组织劳动关系问题研究。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调整。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和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
第二节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和组织体系,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师(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县(市、区)建设。
第三节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坚持以提高调解仲裁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两基”和“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示范仲裁院创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和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革办案体制、优化办案程序、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制度在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风险中的独特优势。
第四节 创新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违反最低工资制度、拖欠工资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覆盖,提高两网化管理实效,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改革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逐步推行劳动保障案件网上办(受)理。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调处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第五节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配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以欠薪处理责任制、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属地政府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完善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督促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专栏8: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1.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项目
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工作和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各级仲裁院基本达到设施设备完善、专业公信、管理信息化,形成集行政管理信息化与仲裁办案信息化于一体的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及开发区、工业园区、行业商会(协会)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我预防、化解纠纷和预警处置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
2.中小微企业法律行项目
市本级“十三五”期间对 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推动各地普遍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用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开发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教程软件,在中小微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时免费发放。
3.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提升项目
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建设,确保每个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有1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改善条件,全市调解仲裁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
第八章 实施精准扶贫 推动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职责作用,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对沐川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贫困县区精准扶贫力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划和资金投向等要求,在政策、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协调发展。
第一节 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脱贫
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实施贫困县区劳务品牌培训,将劳务品牌培训资金补助名额和补助标准向贫困县区大力倾斜。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围绕产业发展、民族特色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彝绣和嘉州绣等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带动增收,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实施就业促进脱贫行动。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能力,技能状况、求职意向、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强区域劳务合作,组织市、县区内外企业到贫困县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建好岗位信息发布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岗位信息,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地域产业发展,扶持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者创业。实施就业援助脱贫行动,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过渡性安置,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切实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确保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第二节 实施社会保险帮扶脱贫
探索建立由当地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动落实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的政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
第三节 推进人才支撑脱贫
针对贫困地区发展需要,继续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倾斜政策。强化各类实用人才继续教育,加强岗位素质提升,采取向上送培、挂职锻炼、专题培训等方式培养各类实用人才。统筹涉及农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紧贴贫困地区水电、冶金、磷化工、特色经济作物栽培等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专家+项目”式的精准扶贫。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教”、“一村一幼”、“一村一医”等人才支持项目,加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建功立业。
专栏9:精准扶贫项目
1.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贫困县区开展技能培训14300人,其中:沐川县培训3700人、金口河区培训600人、峨边彝族自治县培训5000人、马边彝族自治县培训5000人。
2.就业促进脱贫行动
“十三五”末,沐川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7万人,小凉山彝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0万人,其中:金口河区1.5万人、峨边彝族自治县3.5万人、马边彝族自治县5万人。
3.民族地区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行动
“十三五”期间将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轮训一遍,加大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青年公务员培养培训力度。重点围绕理想信念、群众工作、扶贫开发、社会治安等方面开展培训。
4.彝区基层平台建设行动
促进马边彝族自治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落地,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26万元。加强对口支援的马边县、峨边县的9个贫困村基层平台设施设备建设,配备社保卡自助终端,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经办服务下延到村。
|
第九章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围绕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健全方便快捷、优质高效、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县、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加大对社区(行政村)基层服务平台硬件投入力度,改善经办服务条件。坚持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在确保建设规模和功能设置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设施,提高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支持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站(窗口)与当地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加强市级、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重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招聘场所、高级人才信息库、档案管理设施、服务大厅、标准化培训教室等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县七个已申请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争取把市中区、五通桥区、井研县、马边县纳入基层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全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达90%。
第二节 加强公共就业人才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制机制,实施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免费制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创业公共服务指导机构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全市大学生创业服务联盟。全面落实《乐山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加强乐山公共招聘网建设。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和对接平台。实施“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在“互联网+”公共招聘的基础上,加载服务动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就业管理和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稳步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政策信息智能发布终端建设,实现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延伸基层全覆盖。
第三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进一步完善“五险合一”统一征收。加快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机制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根据业务扩展发展要求切实有效地解决经办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同险种中登记、申报、缴费和稽核等共性业务。加快推进经办业务下延,提供就近的便民服务。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网上社保”业务经办。
第四节 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加快智慧人社建设,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破解信息孤岛和碎片化,加快建成连接省、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县(市、区)实现社保业务专网100%覆盖,95%以上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电子化转移接续,开展网上经办和查询服务,实现参保和待遇比对核查。抓好全市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信息共享与核查机制。在部、省的统一规划部署下,建立完善就业跨地区管理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异地业务平台、社会保险信息核查服务平台、跨地区劳动者权益维护协作平台。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卡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便民服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建设,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业务范围,抓好社区信息平台建设。
第五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增强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科学确定各项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专栏10: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继续实施中央投资“1+4”项目,全面加强县、乡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村(社区)服务窗口(站、所)建设。推进乡、行政村服务窗口(站、所)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到2020年,实现县级、乡镇级、行政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
2.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争取中央项目支持,落实省、市级配套,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条件,着力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3.社会保障卡惠民工程
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实现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升级社会保障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终端服务基本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障卡推广发行,期末覆盖300万人以上。
4.“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
到2020年建成省市两级协同应用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对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及其服务机构、服务人群、服务功能的全面覆盖,人社大数据建设实现快速、协调、安全、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全市和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资金结算平台建设、全市和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全市人事考试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2333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八个子项目。
|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推动规划全面落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第二节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规划落实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对彝区、乌蒙山等贫困片区的支持。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创业资金。通过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节 实施重点项目,促进事业发展
突出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规划落地。坚持工程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经办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第五节 加强调查统计,打牢服务基础
抓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工作,编制、落实好每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发挥统计对规划、计划的反映、支撑作用,着力构建“数字人社”,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加强常规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做好人社统计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统计服务工作。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实现网上直报。
第六节 推进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发展
进一步深化省市合作体制机制,推进中央和地方的政策集成、资金捆绑和项目合作,为我市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创造条件。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内形成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指导、岗位推荐、适时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领域实现同城管理、资源共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互利共享。推进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城乡社会保险费征缴,领取养老、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通过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就近、就地办理,相互承认,降低区域内社保服务对象办事成本。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作维权,推进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执法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跨地区重大案件调处机制,初步实现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障权益能够就近、就地维护。
第七节 加强政策研究,重视宣传引导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完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整合科研资源,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注重舆情监控,准确分析研判。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投入。畅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构筑有序高效的宣传工作网络。
第八节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和考核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层级不断下延、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总量快速上升的事业发展需求。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服务思想;坚持创新方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坚持绩效评价,进一步增强服务实效。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人员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