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统计局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一、就业创业
紧紧围绕稳就业、保就业这项“头等大事”“民之要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大力开展系列就业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82万人,比上年减少0.39万人,完成全市目标任务4万人的120.5%,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位排全省第4位,完成总量排全省第5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7万人,比上年减少0.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万人的115.4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7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41万人的114.63%。城镇登记失业率3.5%,控制在4.4%以内。
全年共实名登记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747人,就业比例为95.13%,联系率为99.45%。全市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14个,49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96名“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基层服务。2019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1.96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7.85%。其中省外输出17.5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25万人;市外省内转移就业13.64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0.34人;县外市内转移就业14.5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37万人;县内转移就业56.2万人, 比去年同期减少2.08万人。
年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176.79万人。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72.05万人,第二产业30.9万人,第三产业73.84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39.3:18.5 :42.2变为40.7:17.5:41.8。
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75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893人,带动(吸纳)就业3017人。向大学生发放创业补贴60万元。全市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4个。
已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个。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全口径统计调查企事业单位784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收入合计超57.8亿元,其中规上企业49.76亿元。
全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1.2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 0.18亿元。
二、收入分配
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027元,比上年增加2986元,增长3.9%。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3470元,比上年增加2934元,增长3.2%。从具体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666元,下降6.4%;采矿业68906元,增长9.8%;制造业67647元,增长6.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066元,增长6.9%;建筑业63281元,下降1.7%;批发和零售业53288元,增长3.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4392元,下降0.6%;住宿和餐饮业44179元,增长7.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2445元,增长20.1%;金融业108858元,增长15%;房地产业56354元,增长1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2278元,增长13.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9766元,增长12.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95元,增长0.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51661元,下降3.6%;教育业 89230元,增长7.8%;卫生和社会工作102500元,增长8.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9564元,增长3.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7020元,增长0.6%。
三、社会保险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巩固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持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有序兑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一)养老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257.2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6.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0.3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中,在职职工78.25万人,增加1.31万人;离退休(职)人员58.65万人,增加1.69万人;女性72.71万人,增加1.52万人;农民工57.6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25.15万人,增加2.85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75万人,其中退休(职)人员4.74万人。
截至年末,企业离退休(职)人数53.91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不含离休)2146.58元,比上年增加61.22元、增长2.94%。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4.9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年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36.47元。
全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74.15亿元,比上年增加21.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收入3.89亿元,减少0.08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1亿元,增加0.09亿元。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267.17亿元,比上年增加6.47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9.28亿元。
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9.83亿元,比上年增加25.8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73.33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基金支出218.17亿元,比上年增加8.3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38.07亿元,增加8.5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05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
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1亿元,比上年减少2.3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2.39亿元,比上年增加0.16亿元;基金支出43.19亿元,比上年减少2.2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0.7亿元,减少2.3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63亿元,比上年减少0.09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22亿元,比上年减少1.52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5.94亿元,增加0.15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收入3.89亿元,减少0.08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1亿元,增加0.09亿元。基金总支出5.81亿元,比上年增加0.39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5.81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6.6亿元,比上年增加5.4亿元。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0.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万人。其中女性12.85万人,增加1.13万人;农民工12.53万人,增加2.04万人。全年共为1.13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539.02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90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81亿元,增加0.14亿元。基金总支出2.23亿元,比上年增加0.98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1.0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0.3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07亿元,比上年减少0.5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6.01万人,比上年增加0.76万人。其中,女性15.84万人,比上年增加1.67万人;农民工21.6万人,比上年增加3.5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年有6980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3.96亿元,比上年增加0.2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93亿元,增加0.3亿元。基金总支出3.8亿元,比上年增加0.2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3亿元,比上年增加0.16亿元。
四、人才人事
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大力推进“技能四川”建设。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教师定向评审条件,教师职称定向评价体系更加完善。下放党校中级职称评审、农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圆满完成了党校系列中级、农业副高级首次职称评审各项工作。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家,积极组织开展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推荐工作。全市新批准设立了15家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阶梯式继续教育基地格局。截至2022年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6.33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四川特色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劳务品牌创建工作,“乐山嘉嫂”获评全省首批“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开发、“乐山甜皮鸭制作”、“乐山钵钵鸡制作”、“苏稽跷脚牛肉制作”和“牛华麻辣烫制作”4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通过。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全年完成等级认定企业 1 家、技工院校 3 所、第三方评价机构 4个。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797人。截至年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9万人,比上年增加0.2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5万人,比上年增加0.11万人。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11万人次,落实培训补贴资金4671.8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次;项目制培训0.93万人次;企业职工以工代训1.81万人次;创业培训0.17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和稳定岗位2.4万人。精准围绕市场(产业发展)需求、岗位需求和技能需求,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大力开展企业项目制培训和订单定向式培训、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大学生网络创业培训、监狱服刑人员技能培训等,分层分类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创新示范开展大学生网创培训59人,开展余刑不满一年服刑人员培训199人。全面启用全市统一的培训监管平台,实现培训全过程实时监管,有效防范培训过程风险。全年共对全市617个培训班级进行在线实时监管,涉及参训学员1.98万人;组织开展我市第二届“寻找乡村匠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选拔20位铸造、雕刻、美食、酿造、刺绣、民间绘画等行业优秀乡村匠人,纳入我市技能培训师资力量储备,并成功举办“匠心筑梦·技耀嘉州”线下主题展示活动。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市技工院校达到4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所,在校学生0.62万人;当年招收新生0.12万人;毕业学生0.12万人,就业率98.8%。全市共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5个。
统筹推进各类平台载体建设,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公共实训基地1个;新建4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人才人事管理
稳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等级晋升制度,全市11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晋升职员等级0.178万人。扎实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市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2万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全年办理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确认、岗位晋升、转岗竞聘等岗位聘用结果备案0.12万人次。
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相关单位依规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2个市级表彰活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申报设立市级表彰项目2项、县级表彰项目11项。扎实做好市政府管理干部任免工作,全年任免100人次。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创新仲裁服务机制,规范仲裁接待咨询和处置程序,提高调解仲裁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多元化解,做好调裁审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争议处理质效。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加强调解组织建设,选树培育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峨边县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全省55家企业中突围,被评选为2022年度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1608件,涉案金额10666.47万元,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375件,涉案金额2819.4万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100%,调解仲裁工作调解成功率70%。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飓风”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24户,涉及劳动者10.8678万人;立案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17件,其中拖欠工资类8件;通过全国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处理欠薪案件线索1302件;累计为119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650.25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件,向其他部门移送13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人社队伍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均等、智能、便民、温馨的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温暖人社”。
持续推进“温暖人社”建设专项行动,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人社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压缩办事时间,提升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一网通办”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乐山人社代表队以第三名的成绩荣获2022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团体一等奖,5名选手入选省队助力省队取得全国第一名,1名选手取得全国个人第三名,荣立二等功,1名选手取得全国个人第七名,荣立三等功,乐山人社局因培养青年干部练兵比武工作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升级换代。年末乐山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6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万人,签发电子社保卡104.66万张,比上年末增加29.39万张。推进市县两级社会保障卡服务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服务已延伸至乡镇、社区。全市社保卡合作银行“立等可取”快速制卡网点增加到270个,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快捷办理。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和民生领域应用共享,提升社保卡在政务、民生、居民服务等领域“一卡通”应用。持续推进持卡办理人社领域全业务和就医即时结算、跨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入推进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工作,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16.39亿元、惠及2886.45万人次。在全市公共图书馆实现社保卡借阅图书功能。
七、川渝人社合作
落实2022年度川渝人社合作84项重点合作事项。全年乐山参加川渝两地联合开展的网络招聘会1场,参加企业683家,提供就业岗位40271个。推进工伤认定协查结果互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工伤待遇领取资格实现互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实现无障碍转移接续。线上可互办人才档案业务。设置社会保障卡川渝通办网点29个,10项社保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拓展社保卡居民服务应用场景,开通社保卡享受图书浏览和通借通还等服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